首页 > 机构首页 >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从事经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所需的贷款。
在提供足值抵押的情况下,向自然人发放用于合法生产和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向本行特约商户、扫码收单业务商户(包括个人或企业商户),发放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的流动性资金需求的贷款。
向中山市内按时纳税的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所需的人民币贷款。
向中山农商银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并提供“房地产抵押+个人存单质押”为担保方式的贷款。
向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村(居)委一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市(镇)属等企业单位正编员工、电信/电力/银行/广电/邮政等行业正式员工、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发放的满足其本人或家庭消费需求的贷款。
向在中山市缴纳公积金的客户发放的用于满足消费需求的贷款。
根据借款人的纳税记录,向借款人发放用于满足消费需求的贷款。
借款人购买具有合法产权的车位并支付首期款后,向中山农商银行申请发放用于支付车位余下款项,并分期向中山农商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
向提供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消费用途的贷款。
金领贷是向资信良好的个人优质客户发放,以个人稳定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用于满足消费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向目标客群发放的用于其个人及家庭具有明确消费用途的贷款。
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其个人及家庭具有明确消费用途的贷款。
向个人客户发放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贷款。
向已在中山市购买商品住房,并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客户发放的,用于本人或家庭具体消费用途的贷款。
中山农商银行微贷金融中心向中山居民提供的用于支付旧楼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的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