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人的公司或个体、房产需在本市,且自营业执照核发开始经营时间不低于两年,房屋产权不存在争议。
此贷款需要有申请人的流水证明,一般为本次贷款月还款额的两倍流水;
本贷款产品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优质贷款产品,可作为资金周转使用,但暂不接受房地产开发等国家限制产业、准证不齐企业以及娱乐服务行业的贷款申请。
1、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申请人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公司的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有,若公司已办理贷款卡);
4、申请人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5、申请人公司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应能覆盖授信额度、须为有效期内的合同);
6、申请人公司近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或营业税电子报税付款通知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