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本县乡(镇)服务区域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户、微小企业主或合伙人。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易变现能力及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18周岁
60周岁
3000元
100元
3年
一次性放款
随用随贷
无需抵押
信用、保证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至60周岁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户及微小企业法人或合伙人; 从事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 在本社已开立存款账户(含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保持一定余额; 有足够清偿贷款的资金来源和易变现个人
申请-审核-放款
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面向本县乡(镇)服务区域内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贷款
18周岁
60周岁
3000元
200元
5年
一次性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