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收到的票据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提示付款”——“提示付款申请”下,进行票据的提示付款操作(提示票据承兑人进行付款)。经办人员勾选需要提示付款的票据,填写“提示付款日期”(票据到期日或到期后的日期),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票据发送承兑人。由承兑人进行付款处理(一般情况下二小时左右即可收到票款)。
数据项说明:
逾期原因说明:票据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写逾期原因说明(到期日加10天之内,不需要填写该项)
清算方式:如果持票人(做提示付款的企业)与承兑人是同省同行,或承兑人是财务公司,以上情况是选择“线下清算”。其他情况,选择“线上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