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的问题。
先来了解电子承兑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指电子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被背书人名称;
(2)、背书人名称;
(3)、背书人签章;
(4)、背书日期。
在电子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承兑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企业间转让背书应遵守以下规则:
1、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必须是企业;
2、转让背书应在提示付款期期末之前完成;
3、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