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汇票与纸质承兑汇票的最大不同就是通过电子化手段完成汇票的流通和转让,电子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汇票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纸质承兑汇票的背书签章想必具有比较明显的优越性。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事项和纸质大同小异: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另外,在电子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汇票不得继续背书,汇票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电子承兑汇票转让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遇此情况系统则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电子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也就是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