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32号)第五十三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不可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能办理贴现。
对方企业同意银行承兑汇票这种结算方式,对方可以在约定的期限承兑,也可以申请贴现,可以提前支取货款,不过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可以背书转让,不过无论是选择哪种都要符合要求,这三种方式都有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