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个人旅游贷款
简介:
个人旅游贷款是指江西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旅游消费的贷款。
贷款要求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在江西银行营业区域内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旅游公司是具有旅游资质的企业;
借款人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借款人同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填写《个人旅游贷款申请表》,提供与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
银行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及资信调查;
审批通过后,我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及借据;
落实担保及相关保险;
我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担保方式
自然人保证、房产抵押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用按期还本付息方式,可由借款人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申请材料
个人旅游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及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旅游合同;
旅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旅游资质证书复印件、银行帐号;
借款人签署的划款扣款承诺书;
借款人签署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不论与旅游公司发生任何纠纷,都与银行无关,不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