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
2、经中国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原件;
3、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5、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开户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要注意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风险,电子票据在《票据法》中尚未确立合法的地位,电子票据的接受度不是特别高,出现纠纷取证难,由于电子票据的的格式、核押方式均由商业各银行自行确定的,而作为交易活动的客户方,无法掌握电子票据的真实性,一旦客户和银行之间发生因泄密、被盗、篡改等业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