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已婚且家庭稳定;
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企业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明、电费凭证、纳税凭证等);
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其投资经营的企业原则上要在本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主要结算业务通过本行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婚姻证明
借款人及配偶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近三个月纳税凭证、电费凭证、工资证明,上年度末及即期财务报表;
合伙或公司制企业应出具企业合伙经营协议或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采用大户保证、个体工商户保证、企业保证、企业主保证担保方式的,提供保证人身份证、资产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