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公民);
在东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良好;
借款人无刑事诉讼,不存在诉讼标的在10万元以上的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
具有还款意愿;
借款人必须为所出售房屋的权属人之一,必须为所出售房屋的售房款的指定收款人,所出售房屋原贷款债务人必须为借款人或其直系亲属,非配偶的产权共有人必须作为保证人;
借款人已与房屋受让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同时房屋受让方已经通过了我行二手房按揭的审批;
借款人所出售房屋的原贷款,原用途必须合法合规。